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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色採購與優先採購

綠色採購與優先採購

業務往來廠商提供本校服務主要包含事務設備、儀器設備、工程建置與清潔保全服務,本校屬公家機關,採購需遵照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所訂之「政府採購法」,逾採購新台幣15萬元以上依據不同採購金額進行公開採購,並依據契約書進行履約管理。

本校依據「機關優先採購環保產品辦法」及「機關綠色採購績效評核方法」執行綠色採購達成率皆達99%以上。其次,依據「優先採購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辦法」,執行優先採購事宜。

  • 綠色採購政策:
  • 本校依據環保署制定之”機關優先採購環境保護產品辦法”及”機關綠色採購績效評核作業評分方法”,執行對環境友善之綠色採購事宜辦理。
  • 本校積極提升所採購之公務用品綠色採購指定項目,尤其係具環保標章之第一類產品為優先。而產品或其原料之製造、使用過程及廢棄物處理符合再生材質、可回收、低污染或省能源者為第二類產品。此均為”政府採購法”中綠色採購範疇。
  • 根據統計,本校2024年綠色採購之指定項目達成率為99.88%,逐年成長。採購商品如:電腦等電子產品、印表機、影印機、碎紙機、冰箱、燈具、冷氣機、飲水機等。

二、優先採購政策:

  • 優先採購政策:

依據「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第69條及 「優先採購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辦法」,執行優先採購事宜。 2023年優先採購達成率5.99 %,2024年增加為8.16%,除符合優先採購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辦法第3條所訂5%規定外,亦展現出本校採購之社會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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